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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与实控人变受关注 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认定标准产生疑问

2020-04-27 11:12:26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上交所昨日向西部资源下发问询函,要求后者就公司控股股东与实控人变动等事项作出说明。

西部资源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和11.48%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贵州汇佰众和五矿金通,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贵州汇佰众,实控人将变更为石学松。

公告显示,表决权委托后,公司第一大股东贵州汇佰众与第二大股东五矿金通拥有表决权的比例较为接近。对此,上交所要求西部资源结合公司的股权架构、董事会决策审议机制以及管理运作情况,说明公司认定贵州汇佰众为控股股东、石学松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认定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贵州汇佰众作为受托人之一,将利用自身资源,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处置及后续经营。但贵州汇佰众自成立以连年亏损,截至2019年末,其总资产仅为19.53万元,净资产1.53万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西部资源结合贵州汇佰众的股东情况、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管理团队、资金实力、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其是否有能力协助上市公司进行债务处置和后续业务发展,是否可能存在难以推进的相关风险,并予以充分提示。此外,西部资源还需明确说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贵州汇佰众及其实控人、五矿金通及其控股股东三方之间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人员、资金及业务往来以及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等。

公告显示,西部资源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多轮司法冻结,其中5129万股处于质押状态。上交所要求西部资源核实并说明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债务规模、结构、期限及逾期债务情况并且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及控制权变更是否与主要债权人沟通,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公告显示,西部资源与贵州汇佰众签署《借款协议》,拟向后者申请借款499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资金占用率为3.85%。上交所要求西部资源说明上述借款协议的具体条款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放款时间、后续可能提供抵押或担保等增信措施的资产价值是否会超过借款金额。(记者 梁冀 实习记者 岳珊珊)

标签: 控股股东 实控人 西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