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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中国网科技3月31日讯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近日,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博”)诉湖南蚁坊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蚁坊软件”)不正当竞争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蚁坊软件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蚁坊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微博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760元。
微博称,蚁坊软件旗下鹰击系统对微博内容进行获取、存储和展示,并基于这些数据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损害了微博的合法权益。
经数次沟通无果后,2018年微博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蚁坊软件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年9月20日一审判决蚁坊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微博经济损失500万元、合理开支28万元及承担一审诉讼费,并发布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蚁坊软件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两审法院均认为,蚁坊软件多项被诉行为均具有不正当性,破坏了微博的正常运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蚁坊软件应立即停止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被诉行为,即不得继续通过非正常手段抓取、存储、展示并分析微博公开和非公开数据,并删除其此前非法抓取的数据。
判决书显示,蚁坊软件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蚁坊软件网站和网页版鹰击系统首页连续七天刊登声明,就不正当竞争案为微博消除影响,并于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赔偿微博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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