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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网络保护”章节 社会校家共护“少年的你”

2021-06-02 08:30:20 来源:互联网

来源:北京商报

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的实施无疑是给孩子们最好的“六一”礼物。作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主阵地,学校如何保护孩子们,成为家长和社会关切的焦点。为此,在新版《未保法》施行首日,教育部也正式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责进行明晰。

近年来,校内减负、校外培训乱象、校园欺凌、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相关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而此次新规和落地细则的加码,正织起一张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校园欺凌不得隐瞒

除了学生之间的欺凌需要防治,防止校园性侵害,特别是防治教师对学生的侵害同样紧迫。对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定》已经对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现有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

近些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牵动着全社会敏感的神经,部分恶性事件甚至已经超出学校范围,在互联网上传播。而为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性侵害的工作,《规定》也专门单独设立章节,对学生行为和教师行为划出红线。

据了解,《规定》对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进行了明确,归纳出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和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当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上述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同时,教职工也要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

此外,在学校层面,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对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

除了学生之间的欺凌需要防治,防止校园性侵害,特别是防治教师对学生的侵害同样紧迫。对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定》已经对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现有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

整改校外培训机构

新修改的《未保法》专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规定,是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所依据的最高层级的法律之一。此外,《未保法》还有针对在线教育的条款,其中规定,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在教育部6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表示,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未成年人学业负担。

而在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方面,新修改的《未保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的监护职责。同时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相关人员入职需查询

新修改的《未保法》一大亮点,是明确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并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履行查询义务。

据了解,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的查询义务包括两方面:一是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二是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此外,《未保法》还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防治网络沉迷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未保法》中,“网络保护”为全新增设的一章,多处细节规定回应了当前网络保护中的热点问题。

未成年人能做主播吗?法律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细则要求,未成年学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管理。同时还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此外,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法律还明确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如何织起保护网

除了10项具体的监护制度之外,法律还规定了11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命题。如何织起一张未成年人保护的大网,也需要全社会去努力。

在教育部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举措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未来教育部将在此前各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出台制定关于“五项管理”的长效文件。“这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把‘五项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将其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朱东斌谈道。

从法律施行再到细则落地,未成年人保护的道路需要专业人士的推动努力。王大泉表示,《规定》发布后,也将通过多种方式将社会的专业力量引入到学校里来,推动部门协作。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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