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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长市监行罚字〔2022〕91745号)。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因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被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经查明,当事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2022年5月25日与浙江长兴晔华密静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以5400元/年的价格对在用乘客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期限1年,自2022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5日)。
在2022年10月6日的半月维护保养服务中,当事人维保人员苍武宾于2022年10月6日下午到达现场后用手机扫描电梯内的“智慧电梯”二维码开始维保,但并没有按电梯日常维保项目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作业,仅检查了电梯的控制柜后即离开现场,后使用预先保存的“智慧电梯”二维码再次扫码结束维保并代替使用单位复核人员签字。10月20日,因担心维保记录不全补填了虚假的维保记录。由于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每次维保项目不同,电梯的维保费用无法按维保项目及记录情况进行计算,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电梯的维护保养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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